作品介紹

民國學案第三卷


作者:張豈之     整理日期:2015-11-18 13:41:27

《民國學案》立足民國這一中西學術匯流的重要歷史轉型期,力求全方位、立體式地追溯和歸納民國學術的背景、流變和成果,兼具學術性、文獻性和工具性。在方法論上,它繼承《明儒學案》、《清儒學案》、《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的傳統(tǒng),但又特別突出民國學術的特殊性和創(chuàng)變性,在中國學案研究歷史上別開生面。全書分為六大卷,分別為哲學類,史學類,經學考古類,語言文學美學類,版本
  目錄:
  、歷史地理、宗教等類,第六卷為教育、科技、藝術等類。如此分卷,主要基于民國學術和學科發(fā)展的實際以及編輯操作和讀者使用方便的原因。案主學術研究涉及多個學科領域的,則以其主要學科成就歸類。
  本書系共著錄案主254人,分個案、合案(如《陸侃如、馮沅君學案》)、附案(如《錢基博學案》后附《錢鐘書學案》)三類。每類案主的排列以出生年份先后為序。
  本書系編寫體例大致為:(一)案主行狀;(二)學術旨要;(三)案主主要著述
  目錄:
  馬其昶學案
  康有為學案
  姚永樸學案
  葉德輝學案
  唐文治學案
  章太炎學案
  丁惟汾學案
  劉師培學案
  吳承仕學案
  楊樹達學案
  黃侃學案
  沈兼士學案
  蔣伯潛學案
  馬宗霍學案
  周予同學案馬其昶學案
  康有為學案
  姚永樸學案
  葉德輝學案
  唐文治學案
  章太炎學案
  丁惟汾學案
  劉師培學案
  吳承仕學案
  楊樹達學案
  黃侃學案
  沈兼士學案
  蔣伯潛學案
  馬宗霍學案
  周予同學案
  羅振玉學案
  王國維學案
  馬衡學案
  徐旭生學案
  黃文弼學案
  郭寶鈞學案
  容庚學案
  董作賓學案
  李濟學案
  于省吾學案
  楊鐘健學案
  徐中舒學案
  唐蘭學案
  吳金鼎學案
  商承祚學案
  裴文中學案
  梁思永學案
  尹達學案
  賈蘭坡學案
  曾昭燏學案
  孫海波學案
  夏鼐學案
  胡厚宣學案《群經概論》:經學的學派,大概可分為四派:一、“西漢今文學派”;二、“東漢古文學派”;三、“宋學派”;四、“新史學派”。今文派以為經是孔子著作的專名?鬃右郧埃坏糜薪;孔子以后的著作,也不得冒稱為經。他們以為經、傳、記、說四者的區(qū)別,由于著作者身份的不同;就是孔子所作的叫做經,弟子所述的叫做傳或叫做記,弟子后學輾轉口傳的叫做說。
  古文派以為經只是一切書籍的通稱,不是孔子的六經所能專有。在孔子以前,固然已有所謂經;在孔子以后的群書也不妨稱為經。他們以為經、傳、論的不同,不是由于著作者的身份的區(qū)別,而只是由于書籍版本長短的差異。
  還有立場于駢文學派的見地,而提出經的定義的。他們以為經是經緯組織的意思。六經中的文章,多是奇偶相生,聲韻相協(xié),藻繪成章,好像治絲的經緯一樣,所以得稱為經;換言之,六經的文章大抵是廣義的駢文體,也就是他們所謂“文言”。所以其他群書,只要是“文言”的,也可以稱為經;如《老子》稱為《道德經》,《離騷》稱為《離騷經》等。這派是始于清代反桐城派的駢文學家阮元;到近人劉師培著《經學教科書》,更提出比較有系統(tǒng)的主張。經的領域,因歷代儒教徒意識形態(tài)的不同而逐漸擴張,所以在前代的記載上,每每有六經、五經、七經、九經、十經、十二經、十三經及十四經、二十一經等等的稱號。
  關于孔子與六經的關系,就是六經的某一部分為孔子所制作或為孔子所刪述,有兩種極端的主張。一種以為五經(去樂不計)都是孔子所制作;一種以為五經是五部各不相干的書,孔子沒有制作,也沒有刪述。前者可以清末皮錫瑞說為代表,后者可以近人錢玄同先生說為代表。
  西漢今文學派產生于西漢初年,就是普通所謂“今文十四博士”之學。東漢古文學派,如果稍為縝密點說,可以說是產生于西漢末年。到了東漢,因為今文學派自身的腐化,及古文學大師的努力,大有取今文學派而代之的趨勢。
  宋學派產生于北宋慶歷以后。但宋學之懷疑的精神,唐時經師如趙匡、啖助、陸淳等已開其端。到了南宋,因研究方法的不同,可分為以朱熹為領袖的“歸納派”,以陸九淵為領袖的“演繹派”以及陳亮、葉適為領袖的“批評派”三派。
  新史學派可以說是產生于“五四運動”前后,到現(xiàn)在還不過十余年。這是超漢宋學、超今古文學而以歷史的方法去研究經學的新學派。它一方接受歷來經學學派的遺產,一方接受外來學術思想的影響,終于成為經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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