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燈火:魯迅與文藝


作者:上海魯迅紀念館 編     整理日期:2017-08-16 09:32:16

魯迅說:“文藝是國民精神所發(fā)的火光,同時也是引導國民精神的前途的燈火”。文藝,包括文學和藝術,是人們對生活的提煉,升華和表達。特定的歷史背景,特殊的成長經歷,造就了特立獨行的魯迅。魯迅與文藝的結合是歷史的選擇,是社會的推動。魯迅的文藝觀是承前啟后的、中外合璧的。這種文藝觀的實踐是開放和融合的;這種文藝觀,是以批評來推動爭鳴,是嘗試以吶喊來改造國民性!這就是編輯圖錄、舉辦特展的目的和意義。這本圖錄的編排(同展覽)是根據(jù)**在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到魯迅與文藝的五個方面依序編排。據(jù)此,圖錄定為五個塊面。即:“新生”——文藝觀念的形成與倡導,“吶喊”——文藝創(chuàng)作的探索與實踐,“擇取”——民族文藝的繼承與弘揚,“拿來”——國外文藝的引進與吸收,“論爭”——文藝批評的開創(chuàng)與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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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說明
燈火:魯迅與文藝的作者是上海魯迅紀念館 編,全書語言優(yōu)美,行文流暢,內容豐富生動引人入勝。為表示對作者的支持,建議在閱讀電子書的同時,購買紙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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