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重新闡釋文學的原理,而且植根于經(jīng)史傳統(tǒng)之學,對作為“雜文學”特征的中國文章學體系的建構作出了有益的探討與貢獻。值得一讀。該書不僅在新、舊學術交替之際試圖以桐城派古文的“義法”說,重新闡釋文學的原理,以適應時代的需求,而且植根于經(jīng)史傳統(tǒng)之學,從語義、語用及篇章結(jié)構、風格等方面,對作為“雜文學”特征的中國文章學體系的建構作出了有益的探討與貢獻。《文學研究法》二十五篇,桐城姚仲實先生撰。先生論文大旨,本之姜塢、惜抱兩先哲。然自周秦以迄近代,通人之論,莫不考其全而擷其精。故雖謹守家法,而無門戶之見存。往歲主講國立法政學校,著有《國文學》四卷,翔贍而簡易,典顯而精鑿,學者便之。瑋適以是時亦濫竽講序,獲讀其書,亟率諸弟執(zhí)贄往受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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