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完整記述了納博科夫的文學生涯,他的顯赫出身,從俄羅斯到歐洲再到美國的流亡經歷,以及他對蝴蝶的癡迷,并在此過程中全面考察了他的俄語、英語詩歌和小說創(chuàng)作。通過對一些重要作品的精確到位的分析,作者令人信服地闡明了納博科夫獨特的風格,同時在他作品的脈絡里分析了他的自傳、書信、批評文字以及近年出版的《勞拉的原型》,勾勒出了一個完整而全新的納博科夫形象。 本書屬漓江出版社最新推出的“人文名家評傳”系列,配有數十幅珍貴圖片。 作者簡介: 芭芭拉.威利(BarbaraWylie),《斯拉夫和東歐評論》雜志副主編。撰有《納博科夫評傳》和《電影中的納博科夫》等研究性專著。<br> 譯者李小均,深圳大學外國語學院教授。著有《自由與反諷》《信仰之!罚g有《薇拉》《蘇格拉底與阿里斯托芬》《梅爾維爾的政治哲學》《語言與沉默》《在西方的目光下》《古羅馬的馬車競賽》等。<br> 目錄: 第一章 “沒有東西會改變,沒有人會死去” 第二章 西林(上):從《恐怖》到《眼睛》 第三章 西林(下):從《光榮》到《天資》 第四章 眺望彼岸(1938-1940) 第五章 變身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從《庶出的標志》到《洛麗塔》 第六章 享譽世界:從好萊塢到瑞士(1958-1968) 第七章 最后的弧形(1969-1977) 注釋第一章 “沒有東西會改變,沒有人會死去” 第二章 西林(上):從《恐怖》到《眼睛》 第三章 西林(下):從《光榮》到《天資》 第四章 眺望彼岸(1938-1940) 第五章 變身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從《庶出的標志》到《洛麗塔》 第六章 享譽世界:從好萊塢到瑞士(1958-1968) 第七章 最后的弧形(1969-1977) 注釋 參考書目 納博科夫瘋狂的工作日程意味著他只有在假期中才能專心創(chuàng)作。從1951到1953年的三個夏天,是他創(chuàng)作《洛麗塔》的關鍵。尤其是1953年的夏天,他同時寫《洛麗塔》和《普寧》。納博科夫一家開著老爺車,四處追尋蝴蝶。天氣不好時,納博科夫就寫作,將車后排當成“私人移動工作室”,主要是那里沒有“噪音”和“氣流”;氐揭了_卡,他就記錄少姑娘的舉止和興趣。他閱讀社會學和心理學方面的研究,采訪當地女中校長,留意時尚潮流,列出點唱機中的歌曲、著名歌星和影星的名字,隨手摘抄雜志廣告,記下收音機和電影中的臺詞。他搜尋報紙上關于性犯罪和謀殺的細節(jié),甚至查詢槍支使用手冊。 其中有一個故事特別吸引他的注意。1948年,11歲的莎麗?霍納被50歲的弗蘭克?納沙誘拐,在逃亡途中,做了差不多兩年性奴,最終被遺棄在加州一個汽車旅館。不過,另一個更早的故事明顯預示了納博科夫筆下的場景。麗塔?格蕾是喜劇大師卓別林的第二任妻子。他們初識于1915年,那時麗塔7歲,卓別林26歲。當時,卓別林“偶然下榻在基蒂的加油客棧,麗塔的媽媽娜娜正好在客棧做招待!5年后,在拍攝《小孩》時,卓別林從一群臨時演員中,將麗塔單獨選出來,量身訂做了挑逗天使這一角色,甚至委托了一家電影工作室的藝人仿照“雷諾茲的《純真年代》為她畫像。1923年,卓別林讓她主演《淘金潮》。年內,她懷上身孕。怕被控告強奸,卓別林帶著麗塔遠走墨西哥,在那里娶了她。卓別林對記者說,“這總比去坐牢好,而且也不長久!1928年,麗塔上訴法庭要求離婚,理由是卓別林不但一直出軌,而且經常虐待她。她說,卓別林當她面讀“禁書”;當她反對他的口交要求——她稱這是“變態(tài)的、違背自然的、墮落的不潔行為”——時,卓別林辯稱“大家都這樣做”。卓別林承認,他只是“犯了其他愚蠢男人一樣犯的錯誤”,并譴責麗塔的母親把女兒強塞給他。這樁離婚案引發(fā)了一次大丑聞,不僅威脅著卓別林的事業(yè),還威脅到5家好萊塢影片公司的業(yè)務。麗塔最終獲得補償費62萬5千美金。1929年,卓別林因其“全才和天賦”獲得美國電影學會首次頒發(fā)的奧斯卡獎殊榮。 麗塔?格蕾的真名是麗麗塔?麥克默里。除了兩個女主角的名字明顯相似之外,在納博科夫的敘事中,洛麗塔也與灰色明顯有關,如她有一雙“大大的灰眼睛”。她甚至死于小說中虛構的阿拉斯加小鎮(zhèn)灰星,納博科夫曾說這是“小說中最重要的小鎮(zhèn)”。另外,灰色暗示的空靈特質也被關于星界的隱喻放大——“一顆灰星被霧霾(洛麗塔的姓是黑茲[Haze],即灰霾)籠罩”;而安娜貝爾?雷——亨伯特失落的“里維埃拉的愛情”——投下的魔力,則被描述為一團“星云”。 1958年8月,《洛麗塔》最終在美國出版。三年前,納博科夫的這顆“定時炸彈”先后被五家大出版社拒絕,它們都怕出版這部具有爭議性題材的作品之后倒霉。絕望之下,納博科夫請他的法國文學經紀人幫忙聯(lián)系出版。1955年6月,他與巴黎的奧林匹亞出版社達成了出版協(xié)議。莫里斯?吉諾迪亞斯旗下的這家出版社出過許多20世紀著名作家的作品,如薩繆爾?貝克特、亨利?米勒和威廉?巴勒斯,但它最來錢的門道是出色情讀物。納博科夫不知情,就在1955年10月高興地簽了協(xié)議,印刷了5000套,分上下兩冊,“平裝本,封面老套,是淡淡的橄欖綠色”。因為該出版社的名聲,《洛麗塔》最初根本沒有產生任何影響。直到英國作家格雷漢姆?格林在《星期日時報》撰文,將它列為1955年度最佳作品之一。格林慫恿英國出版商出版,宣布“在英國,我也許會因此進監(jiān)獄,但不可能有更好的理由!”他對這部小說的盛贊在大西洋兩岸激發(fā)了一場熱烈的論戰(zhàn),貫穿了1956年,進入1957年后還沒有消退。在此期間,由于英法兩國當局的禁令,《洛麗塔》成了一本臭名昭著的作品,已經引其私下熱炒。隨著公眾的好奇上升到白熱化,1957年6月,《鐵錨評論》刊登了一篇長長的節(jié)選,同時配發(fā)了納博科夫的自辯(《關于一本名叫〈洛麗塔〉的書》)和哥倫比亞大學弗雷德?杜比寫的“一篇又臭又長的批評”。這不只是借著名學者來為節(jié)選站臺,還是一次故意的策略,因為這篇批評“很乏味,審查官都不忍卒讀,更懶得去看原作”。然而,節(jié)選刊發(fā)后,得到世人的普遍好評;一年多后,《洛麗塔》在美國各大書店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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