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巨匠:歐陽詢》中唐人的一系列用筆論,發(fā)前人之所未發(fā),為書法藝術規(guī)定了技巧法則的基本框架,更可貴的是這個“法”從其自身的表述就可看出,它不是死“法”,不是用來畫地為牢以束縛人的,而是為了“體勢茂美”盡可能地發(fā)揮創(chuàng)作主體的主觀能動性。 《藝術巨匠:歐陽詢》對書寫過程中,端己正容,秉筆思生,臨池志逸,主張意在筆先,字居心后,強調(diào)書寫時的精神狀態(tài),這一點是中國藝術重精神因素的表現(xiàn)之一,筆畫要短長合度,粗細折中、分間布白,勿令偏側,間架結構則應四面停勻,八邊具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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