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文存:清史要略》主要內(nèi)容包括:崛興時期、隆盛時期、衰弱時期、滅亡時期、清之興,自滿洲始。滿洲建國,自古唐虞時,有肅慣氏者,來獻(xiàn)弓矢;成周之初,敷入朝貢;后漠時,亦稱挹婁;北魏之世,析為七部:曰粟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車骨部,曰拂湼部,曰號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總謂之勿吉。而隋唐以來,稱為棘輯,則南北方言譯轉(zhuǎn)之異也。七部之中,粟末、黑水為強。唐睿宗時,有大祚榮者,為粟末部長,國勢大張,羈縻黑水以下諸鞣鞨部,受中國封為渤?す,后遂改剛號為渤海等。 目錄: 第一編崛興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二編隆盛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第一編崛興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二編隆盛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三編衰弱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笫四編滅亡時期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編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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