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建元·定都大都 至元八年(1271)十一月,忽必烈采納劉秉忠、王鶚等儒臣的建議,根據(jù)《易經(jīng)》“乾元”的意思,正式建國號為大元,并頒布《建國號詔》。蒙古自從成吉思汗建國以來,一直用族名充當國名,稱大蒙古國,沒有正式建立國號。忽必烈登上蒙古汗位后,建年號為“中統(tǒng)”,仍然沒有立國號。隨著征宋戰(zhàn)爭的順利進行,蒙古政權(quán)實際上已成為效法中原地區(qū)漢族統(tǒng)治方式的封建政權(quán),尤其是忽必烈統(tǒng)治日益鞏固,于是他決定在“附會漢法”方面再邁進一步,把自已的王朝建成傳承漢族封建王朝正統(tǒng)的朝代。忽必烈建國號大元,明確表示他所統(tǒng)治的國家已經(jīng)不只屬于蒙古一個民族,而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繼續(xù)。 至元九年(1272)二月,忽必烈采納劉秉忠遷都的建議,改中都為大都,正式定為元朝首都蒙古國時期,統(tǒng)治中心在和林(今蒙古境內(nèi)),忽必烈即位后,元朝的統(tǒng)治中心已經(jīng)南移,遠在漠北的和林不再適合作都城,忽必烈開始尋找新的建都地點。他升開平為上都,取代和林,接著又遷往更理想的燕京(今北京),定名為中都。中都改為大都后,忽必烈于至元十一年(1274)正月在大都正殿接受文武百官的朝賀,大都從此成為元朝的政治中心。 元行帝師制 元代之前有國師而無帝師,元亡帝師制度便隨即中止,故帝師制度便成了佛教史上的一個特例。元代帝師之號并非儀出于對藏僧大德的尊敬,而是基于治藏的政治需要,帝師制度開了四藏地方政教合一體制的先河,元朝政府任命的帝師既是全國最高的宗教領(lǐng)袖,又是藏區(qū)軍政首腦,統(tǒng)管藏區(qū)一切事務。 元代第一位帝師八思巴(1239。1280),是藏傳佛教薩斯迦派的重要領(lǐng)袖。1258年,忽必烈召集僧道兩教高士辯論《老子化胡經(jīng)》真?zhèn)巍?8歲的八思巴作為釋教首席代表舌戰(zhàn)眾道士,迫使17名道士服輸削發(fā)為僧,一些道觀改為佛寺。中統(tǒng)元年(1260),忽必烈即大汗位,其時蒙古境內(nèi)“釋教大盛”,于是封八思巴為國師,賜玉印,統(tǒng)管蒙藏地區(qū)的佛教事務。至元元年(1264),忽必烈遷都北京,設(shè)立全國性宗教管理機構(gòu)————總制院,八思巴以國師的身份兼領(lǐng)總制院事。此后,八思巴還受命創(chuàng)制蒙古新文字。至元六年(1269)新文字制成,八思巴因功被升為帝師、大寶法王,賜玉印,受到極高的禮遇。至元十一年(1274),八思巴西還,其弟亦憐真接帝師位。八思巴去世后,翰林學士王磐奉命撰《帝師行狀》頌其功德,京城還建有“八思巴寺”以為紀念。 八思巴以后,元代還任命了13位帝師,歷代帝師都出于薩斯迦昆氏家族,采用叔侄相承、兄終弟及的傳承制度。唯一的例外是薩迦系非昆氏家族的膽巴(1230~1303),生前受世祖、成宗、仁宗的賞識和重用,死后被追謚帝師號。 元代的帝師作為一項宗教制度,在民族關(guān)系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元以前,吐蕃是完全獨立于中央政府之外的政治實體,而八思巴受封則表明,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地區(qū)行使設(shè)官任職的權(quán)力,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加強了。帝師制的意義已完全超出宗教范圍,佛教成為聯(lián)結(jié)中央政府與地方的橋梁,共同的宗教信仰促進了蒙、藏、漢民族文化的融合,有利于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質(zhì)的形成。西藏從此成為中國領(lǐng)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八思巴字創(chuàng)制 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頒詔正式推行國師八思巴創(chuàng)制的文字,把它名作“蒙古新字”,但第二年即改稱為“蒙古字”。實際上,這種文字就是元朝的國字。后世有人直稱“元國字”或“元國書”。元王朝滅亡后逐漸被廢棄。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少數(shù)梵文字母,還有幾個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數(shù)目最初為41個,后陸續(xù)增加。據(jù)現(xiàn)存資料歸納,包括各種變體有57個。 八思巴字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元音和輔音,元音a不設(shè)專門字母,用依附于輔音字母(包括作介音的半元音字母)的零形式表示,即音節(jié)首的輔音字母(包括零聲字母符號)或介音字母后面不寫其他元音字母時,就表示后面有元音a。 字母有正體和篆體兩種,篆體多用于官方印章。行款從左至右直寫,與藏文自左至右橫寫不同。書寫單位是音節(jié),不是詞,與藏文相同。由于書寫單位不是詞,加上不使用標點符號,所以閱讀時只能靠上下文判斷詞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diào),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其他參考材料,往往難以確定所代表的漢字。八思巴字作為元朝官方文字,是用來“譯寫一切文字”(至元六年頒行詔書語)的。據(jù)現(xiàn)存資料記載,它所譯寫的語言不僅有蒙古語,還有漢、藏、梵、維等多種語言。因此,這個文字具有不同于其他文字的一些特點。例如,八思巴字的字母數(shù)目比起譯寫的每種語言所需用的都要多,其中多數(shù)字母通用于各種語言,部分字母則是為個別語言所設(shè)。八思巴字行款的制訂,顯然也考慮了不同的語言的對象,并且在不同語言之間進行了平衡、折衷,在一定的內(nèi)容上互有照顧。它采用自左往右、自上而下的行款格式,是接受了蒙文的習慣,而以音節(jié)為書寫單位則繼承了藏文的傳統(tǒng)。寫法問題,也是這種文字的獨特之處。這種文字之所以沒能競爭過任何一種原有文字,是因為它在各民族人民大眾中沒有基礎(chǔ),當時蒙、漢、藏等民族都已有自己的文字,沒有創(chuàng)制新文字的愿望。 八思巴字蒙古語資料和漢語資料,是探討元代蒙古語和漢語的可靠依據(jù),尤其是研究這兩種語言的語音方面,八思巴字資料優(yōu)越于其他任何可利用的同類資料,因為它對語音的記錄準確而細微。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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