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法系源于夏、商、西周三代,尤以西周為甚,這一時期是中國奴隸制法比較發(fā)達時期。由于先秦法制史料的匱乏、零散和古籍鑒別工作的艱巨,國內外尚無此方面的系統(tǒng)專著。 本書在史料處理上,立足于地下文獻為信史,再印證古籍文獻。如,對夏、商的法制資料,首先利用考古發(fā)掘的夏商墓葬、宮殿遺址、大量甲骨卜辭,再印證先秦古籍文獻。對西周法制,則依據(jù)大量青銅器銘文,印證古籍文獻。 甲骨卜辭以《合集》資料為主,再參與其它卜辭。銘文以傳世金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出土重要銘文配合使用。印證的古籍資料有《尚書》中夏書、商書、周書各篇;《詩經(jīng)》中風、雅、頌相關篇章;此外《易經(jīng)》、《周禮》、《禮記》、《左傳》等。 在篇章結構上,采用按部門法編目,有利于多方面了解三代法制。尤其注重對商、西周中后期法律制度的研究。通過對有關卜辭、金文及其它文獻的研究,深入了解西周民事法律制度與訴訟法律制度,據(jù)此否定“中國古代無民法”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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