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公元初幾個世紀,人們就模糊地相信在人死后贖償某些罪孽的可能。但是,在天堂與地獄構成的彼岸世界二元體系中,不存在完成這些煉罪刑罰的處所。要等到12世紀末,“煉獄”這個詞才出現(xiàn),煉獄成為彼岸地理中的第三個處所。對彼岸的這種新的想象,與社會的改變有著怎樣的關系,其意識形態(tài)功能是什么? 法國有名歷史學家勒高夫的《煉獄的誕生》從概念史入手,探討“煉獄”概念產(chǎn)生的社會背景和神學脈絡,及其對天主教世界的深刻影響。 煉獄既是一個空間概念,又是一個時間概念;既是空間上的中間地帶,也是時間上的中間地帶。煉獄信仰的興起和漫長建構,預示和引發(fā)了信仰者想象世界中時空框架的本質(zhì)性改變。這些時間和空間的精神結構是一個社會的思想方式與生活方式的骨架。 勒高夫在本書中自述:“我的目標是從古代猶太基督教開始追蹤這第三個處所的漫長的形成過程,揭示在12世紀后半葉中世紀西歐的鼎盛期里的煉獄的誕生及其在下一個世紀中的迅速成功。很后,我將嘗試解釋為何煉獄與這個基督教目前的重要時期緊密相關,它如何以決定性的方式在經(jīng)歷了公元千年后兩個半世紀的飛速發(fā)展的這個新社會中得到接受(或者說它如何在那些異端中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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