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要錄箋注(共3冊)》共十六卷(《四庫全書》題作十二卷),不著撰人名氏,記欽宗在儲時及靖康一年之事。按目編次,凡政事、制度及詔誥之類皆詳載,F(xiàn)存述欽宗一朝史事之古籍,以此書為zui詳,有極高的歷史價值。此次整理包括“箋定”、“箋補”、“ 校記”三部分。厘正錯誤,辯明異說,附錄資料,使一朝史事清楚明晰。 《靖康要錄箋注(共3冊)》又名《孝慈淵圣皇帝要錄》,是記載北宋zui后一位皇帝宋欽宗一朝史事的編年體史書。關(guān)于《婚姻家庭法新論》的作者,自宋以來書目皆付闕如,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五云: “不著撰人名氏,自欽廟潛邸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薄端膸烊珪偰俊肪硭钠咭嘣疲骸安恢嗣,陳振孫《書錄解題》日《靖康要錄》五卷,不知作者,記欽宗在儲時及靖康一年之事,按日編次,凡政事制度及詔誥之類,皆詳載焉,其與金國和戰(zhàn)諸事,編載尤詳云云,是振孫之時,已莫知出誰手矣。”然近代學者余嘉錫先生通過對《宋會要輯稿》等史籍所載有關(guān)史料的發(fā)掘及分析,認為此書為宋代汪藻任湖州知州時所撰,又名《靖康詔旨》:王德毅先生在此基礎(chǔ)上,通過更精密的考證,認為此書實為《元符庚辰以來詔旨》的續(xù)編,成書于紹興八年至一一十四年之間,初名為《孝慈淵圣皇帝要錄》。從而有力地支持了余先生的這一結(jié)論。我們認為,余、王兩位前輩的考證雖然在成書年代的準確性等問題上尚須進一步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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