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大家小書兩宋史綱


作者:張蔭麟     整理日期:2016-03-14 10:55:35

《中國史綱》兩宋篇宋史研究開山宗師張蔭麟遺著用“講故事”的筆法畫出中國動的歷史。張蔭麟生前對于《中國史綱》的宋史部分已有寫作規(guī)劃,即:一、宋朝的開國和開國規(guī)模;二、北宋的外患與變法;三、宋代的文學與思想;四、女真的興起與宋金的和戰(zhàn);五、蒙古的興起與金宋的覆滅。但寫作未半,即已去世。本書以張氏擬定章題為綱,收錄已成文的第一章、第二章及中輟的第三章第一節(jié)全部內容,并將張氏所撰論文中與各章主題相關者擇要選編,附于各章之后,以便讀者加深對宋代歷史和張蔭麟史學成就的理解與認識。
  作者簡介:
  張蔭麟(1905—1942),號素癡,廣東東莞人,F(xiàn)代著名歷史學家。1929年畢業(yè)于清華大學,赴美國斯坦福大學攻讀西洋哲學史和社會學。1934年回國后,任清華大學歷史、哲學兩系講師,同時兼授北京大學歷史、哲學課程。1935年,應約編纂高中歷史教材,即《中國史綱》?箲(zhàn)爆發(fā)后,曾在長沙臨時大學、西南聯(lián)合大學任教,1940年轉任浙江大學教授,1942年病逝于遵義,年僅37歲。張蔭麟博學多聞,在史學、哲學、社會學等領域都有所成就,能將各領域的知識融會貫通,每能自出新解,被同時代學者譽為“史學天才”。
  目錄:
  第一章宋朝的開國和開國規(guī)模附一宋太宗繼統(tǒng)考實附二宋太祖誓碑及政事堂刻石考附三宋代南北社會之差異附四北宋關于家庭制度之法令附五北宋的土地分配與社會騷動附六宋初四川王小波李順之亂——一失敗之均產運動
  第二章北宋的外患與變法
  第三章宋代的文學與思想附一宋儒太極說之轉變附二關于朱熹太極說之討論附三陸象山的生平附四陸學發(fā)微附五南宋初年的均富思想
  第四章女真的興起與宋金的和戰(zhàn)附一跋折公墓志銘附二劉锜與順昌之戰(zhàn)
  第五章蒙古的興起與金宋的覆滅附一端平入洛敗盟辨附二《宋史·兵志》補闕附三南宋亡國史補
  附錄科技人物事輯二篇燕肅著作事跡考沈括編年事輯兩宋史綱第一章宋朝的開國和開國規(guī)模(一)后周世宗以三十四歲的英年,抱著統(tǒng)一中國的雄心,而即帝位。他即位不到一個月,北漢主劉崇聯(lián)合契丹入寇,他便要去親征。做了四朝元老的長樂老馮道極力諫阻。世宗說:“從前唐太宗創(chuàng)業(yè),不是常常親征的么?我怕什么?”馮道卻說:“唐太宗是不可輕易學的。”世宗又說:“劉崇烏合之眾,王師一加,便好比泰山壓卵。”馮道卻懷疑道:“不知道陛下作得泰山么?”世宗看他的老面,不便發(fā)作,只不理睬,徑自決定親征。周軍在高平(即今山西高平)遇到敵人。兩軍才開始交鋒,周軍的右翼不戰(zhàn)而遁,左翼亦受牽動,眼見全軍就要瓦解。世宗親自騎馬趕上前線督戰(zhàn),并且領隊沖鋒,周軍因而復振,反把敵軍擊潰,殺到僵尸棄甲滿填山谷。在凱旋道中,世宗齊集將校,大排筵席來慶祝,那些臨陣先逃的將校也行無所事地在座。世宗突然聲數(shù)他們的罪狀,喝令他們跪下受刑。說著,壯士們便動手,把七十多個將校霎時斬訖,然后論功行賞。接著他率軍乘勝直取太原,卻無功而還。經這一役,世宗深深感覺到他的軍隊的不健全;氐姐昃┖蟛痪茫阒终。這里我們應當略述后周的軍制。像唐末以來一般,這時州郡兵為藩鎮(zhèn)所私有,皇室不能輕易調遣;适宜械能婈牸此^禁軍。禁軍分為兩部:一殿前軍;二侍衛(wèi)親軍。兩部之上,不置總帥。侍衛(wèi)親軍雖名為親,其實比較和皇帝親近的卻是殿前軍。侍衛(wèi)親軍分馬、步兩軍,而殿前軍則無這樣的分別。大約前者是量多于后者,而后者則質優(yōu)于前者。世宗一方面改編全部禁軍,汰弱留強;一方面向國內各地召募豪杰,不拘良民或草寇,以充實禁軍。他把應募的召集到闕下,親自試閱,挑選武藝特別出眾、身材特別魁偉的,都撥入殿前軍。世宗不獨具有軍事的天才,也具有政治的頭腦。他獎勵墾荒,均定田賦。他曾為經濟的理由,廢除國內大部分的寺院,并迫令大部分的僧道還俗。他以雷霆的威力推行他的政令,雖賢能有功的人也每因小過而被戮,但他并不師心自用。他在即位次年的《求言詔》中甚至有這樣的反。“自臨宸極,已過周星。至于刑政取舍之間,國家措置之事,豈能盡是?須有未周。朕猶自知,人豈不察?而在位者未有一人指朕躬之過失,食祿者曾無一言論時政之是非!”他又曾令近臣二十余人,各作《為君難為臣不易論》一篇和《平邊策》一篇,供他省覽。“平邊”是他一生的大愿,可惜他的平邊事業(yè)只做到南取南唐的淮南江北之地,西取后蜀的秦、鳳、階、成四州,北從契丹收復瀛、莫二州,便赍志而歿,在位還不到六年,遺下二個七歲以下的幼兒和臣下對他威過于恩的感想。世宗死于顯德六年(959)六月,在臨死的一星期內,他把朝內外重要的文武職官,大加更動。更動的經過,這里不必詳述,單講他對禁軍的措置。殿前軍的最高長官是正副都點檢,其次是都指揮使。侍衛(wèi)親軍的最高長官是正副都指揮使,其次是都虞候。世宗對禁軍要職的最后“人事異動”,可用表顯示如下:職位原任更定附注殿前軍都點檢張永德趙匡胤副都點檢慕容延釗慕容延釗都指揮使趙匡胤石守信此據(jù)《舊五代史·周恭帝紀》,《宋史》本傳誤侍衛(wèi)軍都指揮使李重進李重進副都指揮使未詳(或缺員)韓通都虞候韓通其中最可注意的是張永德的解除兵柄和趙匡胤的超擢。張永德是周太祖的駙馬(世宗是周太祖的內侄兼養(yǎng)子),智勇善戰(zhàn),聲望久隆,顯然,世宗不放心他。趙匡胤是洛陽人,與其父弘殷俱出身軍校,在周太祖時,已同隸禁軍。高平之役,匡胤始露頭角,旋拜殿前都虞候。其后二年,以從征淮南功,始升殿前都指揮使。他雖然年紀略長于張永德(世宗死時匡胤三十四歲),勛望卻遠在永德之下。但他至少有以下的幾件事,給世宗很深的印象。他從征淮南時,有一次駐兵某城。半夜,他的父親率兵來到城下,傳令開城。他說:“父子固然是至親,但城門的啟閉乃是王事。”一直讓他的父親等到天亮。從征淮南后,有人告他偷運了幾車財寶回來,世宗派人去檢查,打開箱籠,盡是書籍,一共有幾千卷,此外更無他物。原來他為人沉默寡言,嗜好淡薄,只是愛書,在軍中是時常手不釋卷的。南唐對后周稱臣講好后,想離間世宗對他的信任,嘗派人送他白銀三千兩,他全數(shù)繳呈內府。從殿前都點檢的破格超升,可見在這“易君如骰棋”的時代,世宗替他身后的七歲幼兒打算,認為在軍界中再沒有比趙匡胤更忠實可靠的人了。(二)世宗死后半年,在顯德七年(960)的元旦,朝廷忽然接到北邊的奏報,說北漢又聯(lián)合契丹入寇。怎樣應付呢?禁軍的四巨頭中,李重進(侍衛(wèi)都指揮使,周太祖的外甥)是時已領兵出鎮(zhèn)揚州;綽號“韓瞠眼”的韓通(侍衛(wèi)副都指揮使),雖然對皇室特別忠勤,卻是一個毫無智謀的老粗,難以獨當一面。宰相范質等不假思索,便決定派趙匡胤和慕容延釗(副都點檢)出去御敵。初二日,慕容延釗領前鋒先行。是日,都城中突然喧傳明天大軍出發(fā)的時候,就要冊立趙點檢做天子。但有智識的人多認為這是無根的謠言。先前也有人上書給范質說趙匡胤不穩(wěn),要加提防。韓通的兒子,綽號韓橐駝的,也勸乃父及早設法把趙匡胤除掉。但是他做都點檢才半年,毫無不臣的痕跡,誰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但這一天不知從何而來的關于他的謠言,卻布遍了都城,有錢的人家紛紛搬運細軟,出城躲避。他們怕什么?稍為年長的人都記得:恰恰十年前,也是北邊奏報契丹入寇,也是派兵出征。約莫一個月后,出征的軍隊掉頭回來,統(tǒng)兵的人就做了皇帝(即周太祖)。他給部下放了三天假,整個都城幾乎被搶掠一空。現(xiàn)在舊戲又要重演了罷。初三日,趙匡胤領大軍出發(fā)。城中安然無事,謠言平息。初四日上午,出發(fā)的軍隊竟回城了!謠言竟成事實了!據(jù)說隊伍到了陳橋,當天晚上軍士忽然嘩變,非要趙點檢做天子不可,他只得將就。但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這回軍士卻嚴守秩序,秋毫無犯。在整個變局中,都城里只發(fā)生過一次小小的暴行。是日早朝還未散,韓通在內庭聞變,倉皇奔跑回家,打算調兵抵抗,半路給一個軍校追逐著,才到家,來不及關門便被殺死,那軍校把他全家也屠殺了。都城中已沒有趙匡胤的敵人了,一切儀文從略。是日傍晚,趙匡胤即皇帝位。因為他曾領過宋州節(jié)度使的職銜,定國號為宋,他便是宋太祖。在外的后周將帥中,不附宋太祖的,唯有鎮(zhèn)守揚州一帶的李重進和鎮(zhèn)守潞州一帶的李筠。四月,李筠結合北漢(占今山西全省除東南隅及雁門關以北)首先發(fā)難。李重進聞訊,派人去和他聯(lián)絡,準備響應。那位使人卻偷到汴京,把揚州方面的虛實告訴了宋太祖,并受了密旨,回去力勸重進不可輕舉。重進聽信了他,按兵不動。北漢和后周原是死對頭,而李筠口口聲聲忠于后周,雙方貌合神離。他又不肯用謀士的計策:急行乘虛西出懷孟,占領洛陽為根據(jù),以爭天下;卻困守一隅,坐待挨打。結果,不到三個月,兵敗城破,赴火而死。九月,李重進在進退兩難的情勢下勉強起兵。他求援于南唐,南唐反把他的請求報告宋朝。他還未發(fā)動,親信已有跳城歸宋的。他在狐疑中,不問皂白,把三十多個將校一時殺掉。三個月內,揚州也陷落,他舉家自焚而死。(三)宋太祖既統(tǒng)一了后周的領土,進一步便著手統(tǒng)一中國。是時在中國境內割據(jù)自主的區(qū)域,除宋以外,大小有八。茲按其后來歸入宋朝的次序,列表如下:區(qū)域今地 統(tǒng)治者名義入宋年荊南湖北江陵以西及四川峽道宋荊南節(jié)度使963湖南略當湖南省宋武平節(jié)度使963蜀四川省除峽道稱帝965續(xù)表區(qū)域今地 統(tǒng)治者名義入宋年南漢兩廣全部及湖南一部分稱帝966南唐蘇皖的長江以南區(qū)湖北東南部(包括武昌)江西全部及福建西部稱唐國主奉宋正朔975閩南福建漳泉一帶唐清源節(jié)度使978吳越浙江全部福建東北部及江蘇蘇松區(qū)稱吳越王奉宋正朔978北漢山西全省除東南隅及雁門關以北稱帝979太祖的統(tǒng)一工作,大致上遵守著“圖難于其易”的原則。荊南、湖南皆地狹兵寡,不足以抗拒北朝,過去只因中原多故,或因北朝把它們置作后圖,所以暫得茍全。太祖卻首先向它們下手。他乘湖南內亂,遣軍假道荊南去討伐。宋軍既到了荊南,卻先把它滅掉,然后下湖南。既定兩湖,便西溯長江,南下閣道,兩路取蜀。蜀主孟昶是一紈绔少年,他的溺器也用七寶裝成。他的命運,可用他的一個愛妃(花蕊夫人)的一首詩來交代:君王城上豎降旗,妾在深宮那得知!十四萬人齊解甲,寧無一個是男兒?這些解甲的軍士中,至少有二萬七千被屠,而宋兵入蜀的只有三萬。次取南漢。南漢主劉比孟昶更糟,是一變態(tài)的糊涂蟲,成日家只在后宮同波斯女之類胡纏。國事委托給宦官,僅有的一二忠臣良將,因隨便的幾句讒言,便重則族誅,輕則賜死。他最后的辦法是把珍寶和妃嬪載入巨舶,準備浮海。這些巨舶卻給宦官盜走,他只得素衣白馬,叩首乞降。次合吳越夾攻南唐。南唐主李煜是一絕世的藝術天才,在中國文學史中,五代是詞的時代,而李煜(即李后主)的詞,凄清婉麗,純粹自然,為五代冠。讀者在任何詞的選本中都可以碰到他的作品。他不獨愛文學,也愛音樂、書畫以及其他一切雅玩,也愛佛理,更愛女人。在一切這些愛好的沉溺中,軍事、政治、俗務的照顧,只是他的余力之余了。他遇著宋太祖,正是秀才遇著兵,其命運無待龜蓍。以下是他在被俘入汴途中所作的詞: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獨自莫憑欄!無限江山,別時容易見時難。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和李煜的文雅相稱,宋軍在南唐也最文明,至少在它的都城(今南京)是如此。“曹彬下江南,不妄殺一人”,歷史上傳為美談。但江州城(今九江)為李煜堅守不降,后來陷落,全城被屠,橫尸三萬七千。南唐亡后次年,太祖便死,壽僅五十,遺下吳越、閩南和北漢的收拾工作給他的繼承者,他的胞弟趙匡義,即宋太宗。吳越王錢俶一向以對宋的恭順和賄賂作他的地位的保障。南唐亡后,他親自入朝,臨歸,太祖交給他一個黃包袱,囑咐他在路上拆看。及拆閱,盡是群臣請扣留他的奏章,他為之感激涕零。太宗即位后,他又來朝,適值閩南的割據(jù)者自動把土地獻納。他恐懼,上表請除去王號和其他種種優(yōu)禮,同時求歸。這回卻歸不得了!他只得照閩南的辦法,也把土地獻納。最后,宋朝可以用全副精神和全部力量圖謀北漢了。北漢地域雖小,卻是一個頑敵,因他背后有契丹的支持。自從太祖即位以來,它曾屢次東侵,太祖也曾屢加討伐——有二次兵臨太原(北漢都城)城下。其中一次,太祖并且親征。但太祖終于把它放過了。太祖是有意暫時放過它的。他有這樣的考慮:北漢北接契丹,西接西夏。北漢本身并不怎樣可怕,它存在,還可以替宋朝作西北的緩沖;它若亡,宋朝和這兩大敵的接觸面便大大增加,那是國防上一個難題。但這難題可暫避而不能終免。吳越歸地后不到一年,太宗更大舉親征北漢。契丹照例派兵去救,前軍到達白馬嶺(今山東孟縣東北),與宋軍只隔一澗。主帥主張等后軍到齊,然后決戰(zhàn),監(jiān)軍卻要盡先急擊,主帥拗不過他,結果契丹軍渡澗未半,為宋軍所乘,大潰。監(jiān)軍及五將戰(zhàn)死,士卒死傷無算。宋軍進圍太原城。在統(tǒng)一事業(yè)中,這是九仞為山的最后一簣之功了。軍士冒犯矢石,奮勇爭先地登城,甚至使太宗怕死傷過多,傳令緩進。半月,城陷,北漢主出降。太宗下令毀太原城,盡遷其居民于榆次。軍士放火燒城,老幼奔赴城門不及,燒死了許多。(唐五代之太原,在今太原西南三十里。太宗毀太原城后,移其州治,即今太原省會。)(四)太祖、太宗兩朝,對五代制度的因革損益,茲分三項述之如下:(1)軍制與國防,(2)官制與科舉,(3)國計與民生。五代是軍閥的世界。在稍大的割據(jù)區(qū)域內,又分為許多小割據(jù)區(qū),即“節(jié)度使”的管區(qū)。節(jié)度使在其管區(qū)內盡攬兵、財、刑、政的大權,讀者從不久以前四川“防區(qū)”的情形,便可以推想五代的情形。太祖一方面把地方兵即所謂廂兵的精銳,盡量選送到京師,以充禁軍,又令廂兵此后停止教練。這一來廂兵便有兵之名無兵之實了。廂兵的編制是每一指揮使管四五百人。每大州有指揮使十余員,次六七員,又次三四員。每州有一馬步軍都指揮使,總領本州的廂兵;而直隸于中央的侍衛(wèi)司,即侍衛(wèi)親軍的統(tǒng)率處。在另一方面,太祖把節(jié)度使的行政權和財權,逐漸移歸以文臣充任的州縣官。這一來“節(jié)度使”在宋朝便成為一種榮譽的空銜了。禁軍的組織,大體上仍后周之舊,惟殿前正副都點檢二職,經太祖廢除。殿前和侍衛(wèi)的正副都指揮使在太宗時亦缺而不置,后沿為例,因此侍衛(wèi)軍的馬、步兩軍無所統(tǒng)屬,而與殿前軍鼎立,宋人合稱之為“三衙”。禁軍的數(shù)目,太祖時約有二十萬,太宗時增至二十六萬。禁軍約有一半駐屯京城及其附近,其余一半則分戍邊境和內地的若干重鎮(zhèn)(禁軍外戍分布的詳情,是一尚待探究的問題)。其一半在內而集中,另一半在外而分散。這樣,內力永遠可以制外,而尾大不掉的局面便無法造成了。太祖又創(chuàng)“更戍法”:外戍各地的禁軍,每一或二年更調一次。這一來,禁軍可以常常練習行軍的勞苦而免怠惰,同時鎮(zhèn)守各地的統(tǒng)帥不隨戍兵而更動,因此“兵無常帥,帥無常師”,軍隊便無法成為將官的私有了。廂軍和禁軍都是雇傭的軍隊。為防止兵士逃走,他們臉上都刺著字。此制創(chuàng)自后梁,通行于五代,而宋朝因之。兵士大多數(shù)是有家室的。廂兵的餉給較薄,不夠他們養(yǎng)家,故多營他業(yè)。禁兵的餉給較優(yōu),大抵勉強可夠養(yǎng)家。據(jù)后來仁宗慶歷間一位財政大臣(張方平)的報告,禁軍的餉給“通人員長行(長行大約是伕役之類)用中等例(禁軍分等級,各等級的餉類不同):每人約料錢(每月)五百,月糧兩石五斗,春、冬衣紬絹六匹,綿十二兩,隨衣錢三千。……準例(實發(fā))六折”;另外每三年南郊,大賞一次,禁兵均每人可得十五千左右。除廂、禁軍外,在河北、河東(今山西東)及陜西等邊地,又有由農家壯丁組成的民兵。平時農隙受軍事訓練,有事時以助守御,而不支官餉。這里我們應當涉及一個和軍制有關的問題,即首都位置的問題。宋都汴梁在一大平原中間,四邊全無險阻可資屏蔽,這是戰(zhàn)略上很不利的地形。太祖曾打算西遷洛陽,后來的謀臣也每以這首都的地位為慮。為什么遷都之議始終沒有實行,一直到了金人第一次兵臨汴梁城下之后,宋帝仍死守這地方,等金人第二次到來,而束手就縛呢?我們若從宋朝軍制的根本原則、從主要外敵的所在、從經濟地理的形勢各方面著想,便知道宋都有不能離開汴梁的理由。第一,在重內輕外的原則下,禁軍的一半以上和禁軍家屬的大部分集中在京畿,因此軍糧的供應和儲蓄為一大問題。隨著禁軍數(shù)量的增加,后來中央政府所需于外給的漕糧,每年增至六七百萬石,而京畿的民食猶不在內。在這樣情形下,并在當時運輸能力的限制下,政治的重心非和現(xiàn)成的經濟的重心合一不可。自從唐末以來,一方面因為政治勢力由西而東移,一方面因為關中疊經大亂的摧毀和水利交通的失理,漢唐盛時關中盆地的經濟繁榮和人口密度,也移于華北平原。汴梁正是這大平原的交通樞紐,經唐、五代以來的經營,通渠四達,又有大運河以通長江。宋朝統(tǒng)一后,交通上的人為限制掃除,它便隨著成為全國的經濟中心了。第二,宋朝的主要外敵是在東北,它的邊防重地是中山(今河北定縣)、河間、太原三鎮(zhèn),而在重內輕外的原則下,平時兵力只能集中在京畿,而不能集在其他任何地點。因此,都城非建筑在接近邊防重鎮(zhèn)且便于策應邊防重鎮(zhèn)的地點不可。汴梁正適合這條件。(五)中央政府的組織,大體上沿襲后周。唐代三省和御史臺的軀殼仍然保存,但三省的大部分重要職權,或實際上廢除,如門下省的封駁(“封”謂封還詔書,暫不行下,“駁”謂駁正臺議),或移到以下幾個另外添設的機關:(1)樞密院(創(chuàng)始于后唐)掌軍政,與宰相(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所主的政事堂對立,并在禁中,合稱二府。院的長官(或稱“樞密使”,或稱“知樞密院事”,或稱“簽事樞密院事”)的地位也與宰相抗衡。(2)三司使司(創(chuàng)始于后唐)掌財政,三司使下轄鹽鐵、度支和戶部三使,宋初以參知政事(即副宰相,太祖時創(chuàng)置)或宰相兼領,后置專使。(3)審官院(不知創(chuàng)于何時,后分為審官東院與流內銓)掌中下級文官的銓選,其上級文官的詮選則歸中書省。(4)三班院(不知創(chuàng)于何時,后分為審官西院與三班院)掌中下級武官的銓選,其上級武官的銓選則歸樞密院。(5)審刑院(創(chuàng)始于太宗時)主復核刑部奏上的重案。樞密院分宰相及兵部之權,三司使分戶部之權,審官院分吏部之權,三班院再分兵部之權,審刑院分刑部之權。地方行政的區(qū)域有三級,自下而上是:(1)縣;(2)府、州、軍、監(jiān),通稱為郡;(3)路。在郡的四類中,府是經濟上或軍事上最重要的區(qū)域,其數(shù)目最少,其面積卻最大。通常州所管轄的縣數(shù)較府為少。軍次之,至多只三縣,少則一縣。監(jiān)則盡皆只占一縣。設監(jiān)的地方必定是礦冶工業(yè)或國家鑄錢工廠等所在的地方,監(jiān)的長官兼管這些工業(yè)的課稅和工廠的事務。宋初在郡縣制度上有兩項重要的變革。一是郡設通判(大郡二員,小郡一員,不滿萬戶的郡不設),以為郡長官的副貳,郡長官的命令須要他副署方能生效;同時他可以向皇帝上奏,報告本郡官吏的良劣和職事的修廢。因為通判的權柄這樣大,郡的長官就很不好做。宋人有一傳為話柄的故事如下:有一杭州人,極好食蟹。他做京朝官做膩了,請求外放州官(宋朝京官得請求外放并且指明所要的郡縣),有人問他要那一州,他說我要有蟹食而沒有通判的任何一州。二是縣尉(縣尉制始于漢朝)的恢復。在五代,每縣盜賊的緝捕和毆斗的案件,由駐鎮(zhèn)的軍校管理,縣政府無從過問。宋初把這職權歸還縣政府,復設縣尉以司之。路的劃分在宋代幾經更改,這里不必詳述。太宗完成統(tǒng)一后將全國分為十路,其后陸續(xù)于各路設一轉運使,除總領本路財賦外,并得考核官吏,糾察刑獄,興利除弊,幾于一路之事無所不管。后來到真宗(太宗子)時,覺得轉運使的權太大,不放心,又于每路設一提點刑獄司,將轉運使糾察刑獄之權移付之。宋人稱轉運使司為漕司,提點刑獄司為監(jiān)司。宋在變法以前的科舉制度,大體上沿襲唐朝,進士科獨尊。以后的規(guī)模,但有以下的更革:(1)唐朝每年一舉進士,每舉以一二十人為常,至多不過三四十人。宋朝每四年一舉進士,在太宗時每舉常一二百人,后來有多至五六百人的。(2)唐朝進士考試不彌封,不糊名,考官亦不專憑試卷去取,而可以參考舉子平日的聲譽。因此舉子在考試之前,照例把自己的詩賦或其他著作,向權要投獻,望他們賞識、延譽,以至推薦。宋朝自真宗(一說太宗)時定糊名制以后,試官于舉子只能憑試卷去取了。(3)唐朝進士經禮部錄取后,即算及第。宋朝則禮部錄取后,還要到殿庭復試,由皇帝親自出題,這叫作“殿試”。及第與否和及第的等次,是在殿試決定的(仁宗某年以后,殿試只定等,不關去取)。(4)唐朝進士及第后,如想出仕,還要經吏部再定期考選。“吏部之選,十不及一”,因此許多及第的進士等到頭白也得不到一官。宋朝的進士,一經及第,即行授職,名次高的可以得到通判、知縣或其他同等級官職。(5)宋朝特定宗室不得參與科試。從上面所述科舉制度的更革,已可以看出宋朝對士大夫的特別優(yōu)待。但宋朝士大夫所受的優(yōu)待還不止此。像“官戶”免役、免稅及中上級官吏“任子”(子孫不經“選舉”,特準宦仕)的特權,固然沿自前代(漢代),但宋朝官吏“任子”的權利特別大。臺省官六品以上,它官五品以上,每三年南郊大禮時,都有一次“任子”的機會,每次品級最低的蔭子或孫一人,品級最高的可蔭六人,不拘宗人、外戚、門客以至“醫(yī)人”(家庭醫(yī)生)。此外大臣致仕時有“致仕恩澤”,可蔭若干人;死后有“遺表恩澤”,可蔭若干人。因為科舉名額之多,仕途限制之寬和恩蔭之廣,宋朝的閑職、冗官特別多,且日增無已,到后來官俸的供給竟成為財政上的大問題了。更有一由小可以見大的優(yōu)待士大夫的制度:太祖于每州創(chuàng)立一“公使庫”,專以款待旅行中的士大夫。據(jù)一個曾受其惠的人的記錄:“公使庫……遇過客(自然不是尋常的過客)必館置供饋……使人無旅寓之嘆。此蓋古人傳食諸侯之義。下至吏卒(隨從)批支口食之類,以濟其乏食。承平時,士大夫造朝不赍糧,節(jié)用者猶有余以還家。歸途禮數(shù)如前,但少損。”太祖還有一個遠更重大的優(yōu)待士大夫的立法。他在太廟藏一傳諸子孫的密約:“誓不殺大臣及言事官。”規(guī)定以后每一皇帝于即位之前,在嚴重的儀式下,獨自開閱這誓約。這誓約對宋代政治的影響,讀者以后將會看到。(六)宋初財政收入的詳細節(jié)目,大過繁瑣,這里不能盡述,舉其重要的如下:(1)“兩稅”(分夏、秋兩季征納的田賦和資產稅)。沿唐舊制,而大致仍五代加重的額數(shù),約為唐代的六倍。其中田賦一項,通常每畝產谷十五石而抽一斗(依當時度量),但因為逃稅的結果(上官冊的田只占墾田實額約十分之三),大多數(shù)豪強或顯達田主實納的田賦遠較上設的比率為輕。(2)政府專賣的物品,除沿自唐季的鹽、茶、酒,沿自五代的礬外,又有自外海輸入的香料。此外,苛稅之沿自五代的有(3)通過稅(即近代的厘金)。每關抽貨價的百分之二(現(xiàn)款亦照抽)。又有(4)身丁錢,即人頭稅。此稅只行于江淮以南,迄于閩廣(四川除外),因為五代以來本是如此。這種稅的負擔,加上別的原因,使得這區(qū)域的貧民無法維持他們所不能不繼續(xù)孳生的人口,因而盛行殺嬰的習俗。宋朝大文豪蘇東坡于這習俗,有一段很深刻的描寫。他寫給一位鄂州知州的一封信道:昨……王殿直天麟見過,……言岳、鄂間田野小人例只養(yǎng)二男一女。過此,輒死之。尤諱養(yǎng)女……輒以冷水浸殺之。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天麟每聞其側近有此,輒馳救之,量與衣服、飲食,全活者非一。……鄂人有陳光亨者,今已及第,為安州司法。方其在母也,其舅陳遵夢一小兒援其衣,若有所訴。比兩夕輒見,其狀甚急。遵獨念其姊有娠將產,而意不樂多子,豈其應是乎?馳往省之,則已在水盆中矣。救之得免。這是宋朝的黃金時代的一斑。人民除賦稅的負擔外,還有差役的負擔。差役有四種:一是押運官物,二是督征賦稅,三是逐捕盜賊,四是在州縣衙門供使喚或管雜務。民戶分九等,上四等服役,下五等免役。押運(即所謂衙前)和督賦(即所謂里正),最是苦差,當者要負賠償損失的責任,每至傾家蕩產,并且坐牢。宋朝名將韓琦當知并州時,在一封論及役法的奏疏里有這樣的描寫:州縣生民之苦,無重于里正、衙前。兵興以來,殘剝尤甚。至有孀母改嫁、親族分居或棄田與人,以免上等;蚍欠智笏,以就單丁。規(guī)圖百端,茍脫溝壑之患。這是宋朝的黃金時代的又一斑。在五代,一方面軍閥橫行,一方面豪強的兼并也變本加厲。軍閥是給太祖兄弟以和平的手段解決了,但豪強的兼并并不妨礙他們的政權,所以他們也熟視無睹。宋初豪強兼并的程度有下列幾事為證:(1)在太宗淳化四年至至道元年(公元993—995)間,四川成都附近發(fā)生一次貧民(也許大部分是農民)的大暴動。他們的領袖李順的口號,據(jù)宋朝國史的記載,是“吾恨貧富不均,吾為汝均之”。他們把官吏殺掉,拿來示眾。他們把富人的財產,除了足供養(yǎng)家的一部分外,盡數(shù)充公,拿來賑濟貧困。他們竟“號令嚴明,所到一無所犯”,但他們終于一敗涂地。(2)同時在四川盛行著一種沿自五代的“旁戶”制度。旁戶是隸屬于豪家的貧戶,豪家所領的旁戶,每有數(shù)千之多。他們向領主納租外,并供領主役使,如奴隸一般。當李順亂起時,有些豪家反率領旁戶去響應他。后來事定,太宗想把旁戶制度廢除,終因怕引起更大的擾亂而止。(3)同時在江淮以南迄于閩廣(即身丁錢制施行的區(qū)域),又有一沿自五代的特殊法律:佃戶非得田主的許可并給予憑證,不許遷移。這一來,佃戶便成了附著于田土的農奴,如歐洲中古時代的情形。這特殊的法律到太宗的孫仁宗時始行廢除。仁宗之所以為“仁”,于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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