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jīng)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譯叢書:法言》的現(xiàn)代漢語譯文,以經(jīng)過校點的原文為根據(jù)進行翻譯。譯文在忠實于原意的基礎(chǔ)上力求文字曉暢,并保持原著的風(fēng)格特點。由于《法言》原文極為簡約,常常省略了句中的許多成分。為了使譯文曉暢,不得不把這些成分補上。但這種情況極多,如果用符號標示,則將不勝其繁,并因而影響閱讀,故一律不用符號標示,以便閱讀。 《中華經(jīng)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譯叢書:法言》為了方便讀者理解,每卷之前要加題解。但《法言》與一般古籍不同,每卷并非一篇文章,而是包含若干條語錄式的文字。各條之間意思并不連貫,甚至內(nèi)容完全不同。各卷的題目也并不反映各卷的內(nèi)容。因此不可能概括出每卷的主旨和邏輯。若面面俱到地加以解說,那就幾乎等于將譯文重復(fù)一遍,不僅十分繁瑣,篇幅既不允許,也根本沒有必要。 目錄: 前言 學(xué)行卷第一 吾子卷第二 修身卷第三 問道卷第四 問神卷第五 問明卷第六 寡見卷第七 五百卷第八 先知卷第九 重黎卷第十 淵騫卷第十一 君子卷第十二 孝至卷第十三 法言序前言 學(xué)行卷第一 吾子卷第二 修身卷第三 問道卷第四 問神卷第五 問明卷第六 寡見卷第七 五百卷第八 先知卷第九 重黎卷第十 淵騫卷第十一 君子卷第十二 孝至卷第十三 法言序10.5或問:“子胥、種、蠡①,孰賢?” 曰:“胥也,俾吳作亂②,破楚、入郢、鞭尸、藉館③,皆不由德④;謀越諫齊不式⑤,不能去,卒眼之⑥。種、蠡不強諫而山棲,俾其君詘社稷之靈而童仆,又終弊吳⑦。賢皆不足邵也⑧。至蠡策種而遁⑨,肥矣哉⑩!” 【注釋】 、僮玉悖盒諈,名員,字子胥,春秋時期楚國人。因其父、兄俱為楚平王所誅,立志復(fù)仇,遂奔吳。他幫助闔廬奪得王位,整軍經(jīng)武,國勢強盛。西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后在吳王夫差時,因諫王拒絕越國求和、停止伐齊,漸被疏遠,遂被賜死。其事跡見《史記·吳太伯世家》和《伍子胥傳》。種:姓文,名種,字子禽。 蠡:姓范,名蠡,字少伯。文種、范蠡同為春秋時期越國人,俱事越王句踐為大夫,忠心輔佐,發(fā)奮圖強,前后二十余年,使越國由弱轉(zhuǎn)強。遂滅吳,報會稽之恥。后文種被句踐賜死,范蠡棄官經(jīng)商,成為巨富,定居陶,稱“陶朱公”。他們的事跡見《史記,越王句踐世家》和《史記,貨殖列傳》。 、谫聟亲鱽y:指伍子胥幫助闔廬殺死吳王僚奪得王位之事。俾,使。 、圹寒(dāng)時楚國都城,在今湖北江陵。鞭尸:《史記·伍子胥傳》:“楚昭王出奔,吳王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藉館:指吳國君臣強占楚國君臣的宮舍及其妻妾!秴窃酱呵铩りH閭內(nèi)傳》:“乃令闔閭妻昭王夫人,伍胥、孫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馬成之妻,以辱楚之君臣!苯,踐踏,凌辱。館,客舍。這里指楚國君臣的宮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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