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漢字的基本要求,一是規(guī)范,二是字形結構端正,重心平穩(wěn)。做到這兩點,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漢字筆畫、楷書與宋體字形上的差異、筆形上的差異、筆畫組合關系的差異、避讓、避重捺、合體字的構字方式、關注個別漢字字形。本書著者自1966年起在國家語委工作,1984年任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字處處長兼語用所漢字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出版了多種語言文字規(guī)范類的書籍。這本《書寫漢字的要求》對漢字的字形、字意、筆畫、筆順、搭配、結構的細微之處作了很好的解讀、分析、說明,對廣大教師、學生、書法愛好者都有很好的指導作用。 傅永和,1940年生,畢業(yè)于北京大學中文系。1966年分配到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前身)工作,1984年任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字處處長兼語用所漢字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1987年任國家語言文字T作委員會秘書長,1990年任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1998年兼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2000一2006年任國家督學,F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委員。 主要著作有《漢字屬性字典》(主編)、《辨形正字字典》、《現代應用文體及經典范例全書》、《字形辨析和識字教學》、《中日韓漢字字形對照》、《漢字七題》、《規(guī)范漢字》、《字形的規(guī)范》、《漢字演變文化源流》、《中文信息處理》等,有6項科研成果獲省部級獎,4項科研成果分別獲國家自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和二等獎。主持制定《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多項語言文字規(guī)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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