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作為中國古代散文的一種獨特文體,名稱始見于此版(明萬歷三十九年(1611))刊行的《蘇長公小品》; 蘇軾小品文中的真性情,體現(xiàn)了他一直推崇的藝術(shù)的自由境界。 《蘇長公小品/拾瑤叢書》共四卷,明萬歷三十九年(1611)王納諫(字圣俞)早將“小品”視作文學(xué)概念,評選蘇東坡之散文小品。是書卷一收賦二首、序二首、記七首、傳一首、啟二首、策問五首;卷二收尺牘三十首、頌三首、偈五首、贊七首;卷三收銘十一首、評史九首、雜著八首、題跋七首;卷四收題跋四十七首、詞一首、雜記三十首。以上諸體尤以題跋、雜記、尺牘居多。陳繼儒《蘇黃題跋小序》有言:“蘇、黃之妙,妙于題跋,其次尺牘,其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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