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感受的寫作,就是有話要說出來。這些話乃是好話。就個人的創(chuàng)作而言,我把“好話”解釋為樸素與單純。這意味著放低做人的姿態(tài),謙卑而真切地感受生活,感受普通的勞動者在艱難中透露的善良和樂觀,不矯情,不妖道,不囂張,相信讀者什么都懂。把話樸素和單純地說出來,此時這些話顯然也是真誠的。在這種文學價值取向之下,自己不重要,甚至文學的外在性的形式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生活,包括國家民族的命運,社稷蒼生的前景。這就決定作品內(nèi)容的善。而樸素單純本身就是美。那些站在山梁上唱民歌的農(nóng)民,沒有涂脂抹粉,也不會在詞曲里摻進連自己都不懂的東西。但民歌常常是最感人的藝術(sh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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