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我們認為健全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在合理定位政府職能、實現(xiàn)職能轉變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層級的扁平化和“大部制”取向下的整合與精簡化,建立“扁平化”的財政層級框架,合理劃分中央、省、市縣三級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進轉移支付制度,按“一級政權,一級事權,一級財權,一級稅基,一級預算,一級產權,一級舉債權”的原則,配之以中央和省兩級自上而下的轉移支付與必要合理的橫向轉移支付,建立內洽于市場經濟體制的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深化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實行促進“調結構,轉方式”的稅制改革,加快構建地方稅體系和優(yōu)化稅制結構;同時強化財稅運行的績效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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