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手記》作者梁衡,新聞是火花一點(diǎn),不是火光一片。記者的工作是尋找星星之火,好去燎原。而往熊熊的火堆上再扔一個(gè)火把,這不是新聞,也不是記者要干的事。消息要七分肉,三分骨。什么是肉?事實(shí)、過程、情節(jié)、人物、場景、數(shù)字、語言等。而理性的結(jié)論、思想、分析等則是骨頭。 這幾年看稿多了,發(fā)現(xiàn)一種“要”字牌言論。它幾乎是把文件拆分成段,要這,要那,要讀者去照辦執(zhí)行。文中透出一股橫氣、霸氣和命令之氣。這哪里是在辦報(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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