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花釵影錄》(又譯《尋歡作樂》)是毛姆*重要的長篇小說代表作之一,堪與《人生的枷鎖》、、《月亮和六便士》及《刀鋒》比肩并列而毫無遜色,毛姆本人更坦承這是他本人*得意與*喜愛的一部小說。 這部小說首先是一部諷刺作品,一部“謗書”,它的嘲弄對象則是以書中的德律菲爾(影射哈代――雖然毛姆曾予以公開否認)和阿羅依?基爾(影射休?沃爾波爾)等為代表的當日英國文壇的種種窳風惡習,仿佛一部英國的《儒林外史》。《筆花釵影錄》同時又是一曲贊歌,贊美的對象即德律菲爾的前妻、書中的女主角露西:這個風情萬種的地母形象堪稱毛姆筆下*迷人的女性角色,這個形象幾十年來一直魂牽夢繞在作者的胸臆之中,久思將其寫入自己的作品而苦于不得機會,直到《筆花釵影錄》開筆,這個渴望已久的機會才終于水到渠成;毛姆本人也毫不隱諱地坦承這是他所創(chuàng)作的*動人的女性形象。 《筆花釵影錄》是老一輩著名翻譯家高健的代表譯作,高健先生畢生致力于英語文學尤其是英語散文的研究和翻譯,在英語小說中獨喜愛和推崇毛姆的作品;高健先生是國內(nèi)卓有成就的英美散文選家和翻譯家,尤以翻譯風格見長,其譯作精致周到、雋美考究、純凈圓熟、自成一家,具有極高的欣賞價值。 作者簡介: 毛姆(1874―1965),英國著名的小說家、戲劇家、散文家,代表作有《人生的枷鎖》《月亮與六便士》《刀鋒》等。他的作品,特別是小說,取材廣泛、洞悉人性,文筆質(zhì)樸,脈絡清晰,人物性格鮮明,情節(jié)跌宕起伏,他被譽為“*會講故事的作家”,在各個階層中都擁有相當數(shù)量的讀者群。他的作品被譯成各國文字,不少小說還被搬上銀幕。他是20世紀上半葉*受歡迎的作家之一。 目錄: 正文 我發(fā)現(xiàn),當一個人打電話來找你,得知你不在,便留言道,請你一回來后便立即給他掛個電話,因為事情緊要等等,這時可以斷定,這事只是對他緊要,而非對你緊要。如果他是前來向你做點饋贈,或給你辦好事的,一般人的耐性必不會如此之好。所以,當某日我返回寓所,匆匆喝了口水,吸了支煙,翻了翻報紙便趕著換上禮服去吃飯,這時聽到了房東費羅小姐要我立即給阿羅依?基爾先生掛電話時,這當兒我的感覺是,這事大可不必理他。 “那是位作家吧?”她問我。 “嗯! 她向那電話機友好地瞟了一眼。 “我替你叫好嗎?” “不用,謝謝。” “如果他再打來,我該怎么說法?” “讓他留話就是了! “好的,先生! 她抿了抿嘴。接著她抓起吸塵器來,用眼睛掃視了一下房間,見到一切都很整潔,便自去了。這位費羅小姐可是個小說看得不少的人。我敢說羅依的書她都看過。她對我那簡慢態(tài)度的不滿表明,她對羅依的書是佩服的。 當我再次返回住所時,我看到碗櫥上放著她的一個條子,那筆跡清晰而奔放: “基爾先生又打來兩次電話。他問你明天能否同他共進午餐?如果明天不行,哪天可以?” 我聳了聳眉頭。我同羅依已經(jīng)有三個月沒有見面了,而上次見面也僅僅有幾分鐘;但他的態(tài)度卻*常友好,他的態(tài)度什么時候都是*常友好的。臨分手時,他仿佛對我們彼此很少見面一事深表惋惜。 “倫敦這地方實在太糟糕了,”他道,“一個人簡直找不出時間去望一下他的朋友。所以下個星期哪天我們一起去吃頓午飯如何?” “我愿意,”我回答道。 “我一回家就去查查我那簿子,然后給你打電話吧! “好的! 我與羅依相識至今已有二十年了,因而不可能不知道他的那個小本子平時就在他背心的左上口袋里裝著,那里面記著他的各種約會;所以回去之后,他那方面便再沒消息,也就毫不奇怪了,說到目前這次,我很難相信,他的這番急切相邀的背后便*無個人目的。臨睡之前,我一邊抽煙,一邊仍在琢磨羅依要請我去吃飯的種種可能理由。這也或許是因為,他的某位仰慕者非要逼著他去把我介紹給她,或是因為,某位美國編輯,因在倫敦小住幾日,于是懇請羅依為我和那編輯的見面做個引薦;不過這些可能性都不大,我的這位老友總不致連這點小事都應付不來吧。再說,這次他明明是要我自定時間,這說明他不希望會面時有其他的人在場! 比起羅依來,在下面兩點上我們恐怕都會自嘆弗如。當一位同行小說家紅得發(fā)紫,受到眾口交贊時,這時在向他申表仰慕之情這事上,誰也不會比羅依來得更加真誠;同樣一旦這位作家由于怠惰、失敗或因為成就為他人所掩而聲名大墜,因而不免對他冷眼相加時,這時誰也不會比羅依干得更加漂亮。作家的一生當中總是有升有降,而我自己*常清楚,那時我在一般人的眼里并不受寵。顯然我不愁找點借口,委婉回絕羅依的邀請,盡管他是個*有決心的人,因而一旦為了他個人的目的打定主意前來找你,那時除非你拉下臉來,當面讓他滾蛋,你是喝不退他的。但我終因自己也抵不住好奇心的驅(qū)使而應承下來,再說我對羅依也是不無相當好感的。 我曾懷著驚異心情注視他在文壇上是怎么升起來的。他的一生可說是任何有志于文學創(chuàng)作的青年的一副絕好榜樣。以如此有限的才能而競取得如此可觀的地位,這在我的同輩當中我確實還再找不出第二個。這種情形,正像人們早餐時服用的一種叫貝克思牌的瀉鹽那樣,一點點就會漲滿一大調(diào)羹。這點他自己心里是很清楚的,但是憑借著這點東西,他后來居然著成書籍三十來種,這事在他看來也會無異是世上一樁奇跡。我不禁認為,他大概是從一則逸事中讀出靈光來了,因為那里記載道,狄更斯在一次宴會的演說中說過,天才即在于能夠無限吃苦。他很好地思考了這句話的意義。他肯定認真想過,如果這個便是一切的話,那他也一定能和別人一樣成為一位天才;于是當后來某個婦女雜志的書評家在談論他的一部書時竟激動得用出了天才這個字眼時(至于*近這么使用的人就更多得可愛了),那當兒,他的一番躊躇滿志的心情或者唯有那經(jīng)過多少小時辛苦方才*后解出了字謎的人才能比擬。誰如果多年來看到他是這么艱苦卓絕,也就無法不承認不論怎么說他還是可以算是一個天才。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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