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紹

刑科婚姻類提要


作者:【清】佚名     整理日期:2017-08-06 13:30:25


  依照清代的司法審判程序,「戶婚田土」屬于州縣衙門審理的范圍,如何才能成為皇帝御覽的「題本」?簡單地說,普通婚姻案件是由州縣官審理,若有拐騙、家庭失和如夫妻相毆致死、犯奸包括調(diào)戲致死、強奸致死、強奸幼童、雞奸等案件,罪犯經(jīng)過地方衙門至中央三法司審判后,官員向皇帝奏題案情經(jīng)過及會審結(jié)果,最后由皇帝朱批處斬或緩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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